苏农规划〔2023〕14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部署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集资源、聚合力量,创建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探索不同区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要素集聚路径,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上走在前、做示范,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要求。一是突出针对性。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同时,聚焦区域发展的短板弱项,强化机制创新、
政策创设,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求突破,形成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的格局。二是突出实效性。立足省情农情特点、农业产业特性、乡村地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建设规律,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多元价值,积极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模式,注重示范创建的可复制、可推广,确保创一个成一个。三是突出共享性。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示范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突出差异性。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特征,确定不同区域示范创建的特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各有侧重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模式。
二、创建内容与标准
立足各地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围绕五大振兴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务实谋划实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探索乡村振兴新模式、新路径,提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质量。到2025年,全省创建100个左右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个左右示范村,示范乡镇基本覆盖所有涉农县区、示范村基本覆盖所有涉农乡镇。2023年,全省创建40个左右示范乡镇、350个左右示范村。
(一)示范乡镇
以乡镇所在地为中心培育乡村产业,优化乡村人才服务保障条件,强化乡镇公共服务功能,全域推进农村生态保护,整体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产镇融合发展水平,加快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
1.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高效。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完成粮油生产底线任务,培强1个主导优势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发展乡村数字经济,建设产业强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强化农业科技装备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效。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乡村产业集群,形成全产业链开发格局。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户分享发展红利。
2.健全乡村人才育引机制。分层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力,加快培育“新农人”。健全乡村人才“育、引、用、留”各项支持政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人才吸引力。打造在乡返乡入乡创业平台载体,加强指导培训扶持,鼓励企业家、科技人员、青年人才、退伍军人、退休干部、在外务工人员等创新创业,建立专业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3.培育健康和谐文明乡风。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引导农民群众增强科学素养、法治思维和文明意识,塑造乡村精神风貌。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选树宣传道德典型,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强化农村文体设施建设和服务,定期举办各类文体活动,提高综合性文化服务水平。
4.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乡村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循环发展,村民生态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全域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加大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建设功能完备、设施完善的现代乡村,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组团发展。
5.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集体经济稳定增长、管理规范,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健全完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机制,加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六个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基层管理服务精细化。
(二)示范村
示范村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有序推进产村融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推进农村基层管理服务精细化,健全公共设施建设管护机制,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繁荣兴盛文明乡风,建设和美乡村。
1.培强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依托乡土资源优势,结合所在地区的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种养、特色加工、特色食品、特色手工业等,打造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的产业基地,推进产业强村。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村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
2.有效激发乡村人才活力。落实乡村人才培养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农民创新创业,积极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专业化服务主体、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农村电商人才等,动员各类人才为乡村振兴服务。
3.建设和谐文明善治乡村。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农耕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乡风民俗等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乡村文明建设,用好村规民约、乡风评议等载体,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铺张浪费、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建设乡村善治单元。
4.树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河道管护、废弃物回收利用、公共设施维护等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村庄建设符合地域特点、乡土特色、时代特征,村庄环境美丽宜居,生产生活设施完备便利,村民生态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5.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村“两委”班子能力强,村干部发挥“领头雁”作用,懂农业、善经营、会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全村增收致富。严格落实“一委三会”制度,重大事务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健全完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机制,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新型农村社区运转顺畅、和谐稳定、安居乐业。
三、创建条件
(一)组织领导有力。示范乡镇、示范村领导班子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工作推进思路清晰、抓手有力、制度健全,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思路宽、措施实、效果好。
(二)发展基础较好。示范乡镇、示范村能够统筹推进乡村“五大振兴”,乡村产业优势特色鲜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本市、本县居于前列。示范村应为规划发展村庄。
(三)创建积极性高。示范乡镇、示范村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主动踊跃,探索创新意愿较强,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农民群众广泛支持,参与度、受益度较高。
(四)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示范乡镇、示范村要有一定产业特色、文化特色、治理特色,以特色引领示范创建,发展路径模式具有代表性,具备可看可学可借鉴的推广价值。
四、创建程序
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由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按照“乡镇政府(示范村由乡镇政府组织)申请,县级政府择优遴选,市级部门审核并报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批准创建”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要求。各设区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严格按照创建申报名额分配表组织申报创建,超出指标数的不予受理。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指导申报创建的镇、村认真编制创建方案(见附件2),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设区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审核。设区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对创建方案进行严格审核,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10月15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提交申报材料,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同步发送电子版至798163230@qq.com(邮件标题注明:××市××县申报乡村振兴示范镇村材料)。
(二)评审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采取竞争遴选方式对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方案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批准创建名单,审核未通过的不予批准,且不再递补。创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公布。
(三)创建认定。按照“先创后认、监测评估、动态管理”的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有序开展创建工作监测评估,重点了解组织推动、任务落实、项目实施、要素投入等情况,对工作扎实有力、程序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评价不合格的予以退出。适时制定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认定标准,创建2-3年后组织评审认定,其中示范乡镇由省级组织认定;示范村委托设区市认定,省级按20%左右的比例进行抽查。达到认定标准的,授予“江苏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江苏省乡村振兴示范村”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建立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实。承担创建任务的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聚合资源力量,扎实有序推进。承担创建任务的村党组织、村委会主动入位、主动担当,广泛动员村民,共创共建共享。
(二)强化政策支持。现有的农业农村领域相关项目和补助资金向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倾斜。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示范乡镇、示范村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引导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积极探索,找准乡村振兴实现路径。
(三)强化要素保障。聚焦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导支持创建单位深化农村改革,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强化用地保障、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人才支撑等方面探索有效路径。鼓励高校院所等与示范乡镇、示范村建立紧密联系,开展实践教学、跟踪调查、规划师下乡等活动,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四)强化宣传推广。各地要及时总结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典型案例,定期报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模式发布、范例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广可看、可学、可复制的路径模式,示范带动同类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桑霏儿,电话:025-86263712。
附件:1.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申报名额分配表
2.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创建方案(格式)
3.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7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中国气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农业科学院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 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友成企业家乡村发展基金会
Copyright © 2023
digitalvillage.cn 备案号:京ICP备20230384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834号
指导单位: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
支撑单位:中国电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