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作为江苏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会上,多个部门单位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交流发言。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接下来江苏将聚焦“五大振兴”,推动破解“三农”瓶颈难题,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聚焦“五大振兴”
为推进农业强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2022年11月25日,《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条例》包括12章88条,聚焦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表示,《条例》的贯彻实施,是依法保障农业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破解“三农”瓶颈难题的有力抓手,是健全乡村振兴法制体系的实际行动。要从坚持党的领导、突出规划引领、强化产业振兴、整合要素供给、共促富民增收、细化扶持措施等方面系统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推动落实法定责任,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切实提高监督质效,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晖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把《条例》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依据,奋力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今年和“十四五”时期的重要政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三农”应有贡献。
接下来怎么做?
系统部署乡村产业振兴,开展小切口单项立法
《条例》对建设农业强省提出明确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孙翔表示,要把《条例》具体规定融入到规划制定、政策谋划、工作推动等各方面,做好有效衔接。重点抓好加快推动农业强省建设、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等工作。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条例》第三章用了14条、2000多个字对乡村产业发展作了全面规定,无论从条数、还是内容都占了全文的1/6。”孙翔说,《条例》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培育农业全产业链等有关规定,做足、做活、做好“土特产”文章,更大力度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期,省农业农村厅正在筹备召开全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就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作系统部署。
完善乡村振兴法治支撑,接下来还将研究制定有关规划、政策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促进粮食安全、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法,配合开展小切口单项立法,不断完善以《条例》为统领的乡村振兴法规制度体系。
支农资金更多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李建平表示,聚焦农业强省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支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方面。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李建平表示,2023年,省级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216.49亿元,同口径增长6.9%。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确保到“十四五”期末,以设区市、县(市)为单位,用于乡村振兴支出达到土地出让收入的10%以上、收益的50%以上。加大“苏农贷”推广力度,推动产粮大县(区)扩大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范围,完善生猪“保险+期货”试点政策。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基层推广,助力打造25个省级农业科技产业技术体系和公益性亚夫科技服务体系。
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方面,江苏将优化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提高农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比重,支农资金更多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支持完善水利、交通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点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
严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力度
《条例》明确了关于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用地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如海介绍,接下来将有序开展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加强对村庄发展的分类引导。
《条例》强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6年来江苏累计将6.04亿元资金奖励投向耕地保护“最前线”,持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清零”行动。李如海表示,“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努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足额分解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落实到位。逐级签订新一轮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力度。
此外,省自然资源厅将统筹安排新增用地计划和存量用地盘活指标。支持“点状”供地,有效保障占地小、布局散的乡村旅游等用地。
2023年将创建130个“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
农房和村庄是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路宏伟表示,一方面将牢牢守住农房安全底线,加强农村房屋日常巡查,健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发现机制。另一方面,持续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指导各地重点围绕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畅通进城入镇购房、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等多种改善路径。
打造承载乡愁记忆、体现现代文明的新时代鱼米之乡,2023年将紧紧围绕创建130个“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的目标任务,加大力度推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从“点”向“面”延伸拓展,推动形成一批融山水、田园、产业、乡愁于一体的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力争实现“到2025年建成1000个特色田园乡村”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不仅如此,江苏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力度,将继续组织开展江苏省传统村落调查申报工作,动态更新保护名录,实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力争到2025年,实现有效保护1000个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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